申請方式      


  • 養護床位:200床(2管養護30床)
  • 入住資格:
    1. 設籍本國滿 6 個月以上
    2. 年滿 65 歲以上
    3. 無法定傳染病、精神疾病者
  • 申請辦法:
    1. 公費養護: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得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新竹市請洽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2. 自費養護:由本人或親友至本中心諮詢及申請。
  • 入住程序
    • 體檢:具公私立醫院體格檢查表一個月內(一個月內有效,需包含下列項目):
      1. B型肝炎抗原檢驗
      2. 梅毒血清檢驗
      3. 皮膚疥瘡檢驗
      4. 胸部X光檢查(TB)
      5. 愛滋(AIDS)篩檢
      6. 尿液檢查
      7. 糞便檢查: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寄生蟲(糞便三項皆須入住日前7日內之報告)
      8. 生化檢驗(肝腎功能、膽固醇、白蛋白、糖化血色素、鈉、鉀)
      9. 血液檢驗(CBC/DC)
      10. 入住當天抗原快篩或入住日(含)前2天內PCR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11. 若低收/中低收需申請新竹市公費安置須增加檢驗項目:A、C型肝炎檢驗
    • 證件:身分證、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證明、私章、健保IC卡及近照三張(一吋或二吋)
    • 契約:一位家屬保證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本中心簽訂契約
    • 繳費:依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