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 公費 :由縣市政府核定養護費用之補助,不足差額由家屬負擔。

  • 自費:(不含紙尿褲、特殊飲食及院外就醫治療之醫藥費、交通費等)

  • 如需詳細詢問入住內容,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 聯絡電話:037-325720分機104、107(社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