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準:
各項服務價格,按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如附件),參考自p.13開始。
1、照顧服務費: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依失能程度分為不同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上限;並依福利身分別享有不同補助比例。
長照需要等級 |
給付額度上限(元) |
部份負擔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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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一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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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級 |
10,020 |
0 |
5 |
16 |
第3級 |
1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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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級 |
18,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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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級 |
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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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級 |
28,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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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級 |
3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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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級 |
36,180 |
2、補助額度:
(1) 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屬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屬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5%,民眾自行負擔5%。
(3) 前兩者以外者:屬長照一般戶,補助84%,民眾自行負擔16%。
(4) 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